还生鲜食品“本色” 凉山向“生鲜灯”说“NO”
2023-12-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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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股及西城监管所执法人员,走进西昌多家农贸市场和超市针对“生鲜灯”使用情况再次进行市场检查。当天对发现的两家还在使用“生鲜灯”的水果店进行了现场整改,并再次向经营户进行了新办法宣传讲解。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为还生鲜食品“本色”,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举动也为“生鲜灯”的禁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日前,记者在走访西昌市多家农贸市场发现,除个别水果店还在使用“生鲜灯”外,生鲜食用农产品摊位上用的基本都是白炽灯,一眼看去,肉类店铺整齐的白炽灯照射,更显市场环境亮堂整洁,也让市民可在自然、正常的灯光环境下挑选满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正在超市购买食材的周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办法》实施很好,禁用“生鲜灯,可以让我们消费者直接看到猪肉本来的颜色,不然像我们老年人看着“生鲜灯”的照射,就感觉食物亮晃晃的,那个颜色看着也不怎么真实,像一般白炽灯照射的食物颜色就比较本色 ,感觉买得放心些。”

据了解,在新办法实施之前,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在其官网发布了凉山将向“生鲜灯”说“NO”的有关通告,并在近日组织了17个县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全州69家农贸市场开办者以及西昌5家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负责人,集中开展新办法的培训和约谈。活动中,邀请了省市场监管局食药农产品专家针对新办法的出台背景、施行意义以及具体实施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宣传,让与会人员更进一步了解了新办法实施的目的意义,增强了全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农贸市场、超市有关人员的禁用“生鲜灯”意识,保障营造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悉,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生鲜灯”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34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55家次,大型超市95家次,生鲜经营户298家次。下一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在全州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督促所有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更换“生鲜灯”,杜绝“美颜神器”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科长肖艳红表示:“假如说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违反了这个规定,按照我们新办法的第38条规定,就由县级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果说拒不改正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杨扬 木呷 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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